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(07)2728828-客戶背信等案件不起訴勝訴案例 |
高雄律師推薦張清雄(07)2728828-客戶背信等案件不起訴勝訴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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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前金區旺盛街28號
刑法第342條
為他人處理事務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或損害本人之利益,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,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#上市公司法律顧問 #企業併購法#證券交易法 #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#公司自治原則 #董事變更登記 #保留訴訟權利 #申請董事變更 #公司法律顧問 #企業經營策略規劃 #民事訴訟#離婚律師#監護權 #刑事訴訟#銀行法律師 #土地不動產訴訟 #勞資談判 #高雄律師 #台南律師 #屏東律師 #台中律師 #台北律師 #新北市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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